根據公發集團《甘肅省公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困難職工“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擬對定西威遠公司賈李忠同志及恒和公司劉新寅同志進行救助,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
賈李忠,就職于甘肅威遠路業(集團)有限公司,在職期間檢查出心房顫動需進行手術治療,先后在定西市人民醫院和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住院進行心臟手術,期間所花醫治費個人承擔部分合計32866.62元,經集團工會委員會會議審核,黨委會研究審定,賈李忠同志符合《甘肅省公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困難職工“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第四章第十三條第三等次,決定給予10000元的救助基金。
劉新寅,就職于甘肅恒和交通設施安裝有限公司,因原發性肝癌需進行手術治療,在蘭州大學第一醫院確診后,轉到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佑安醫院進行住院治療,住院進行CT導引肝腫瘤消融手術治療,期間所花醫療費個人承擔部分共計63541.02元,經集團工會委員會會議審核,黨委會研究審定,劉新寅同志符合《甘肅省公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困難職工“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第四章第十三條第二等次,決定給予30000元的救助基金。現全集團進行公示,如有異議,請提出并報集團工會審議。
公示時間:2020年4月9日-4月16日
電 話:0931-7676031
甘肅省公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
2020年4月9日